各指导教师、2020级学生各班:
根据2020级各专业的教学计划以及学生的培养要求,结合《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浙财院东[2011]93号)的相关要求,我院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设计工作,统一论文写作及答辩进度,现对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1  | 
    10月  | 
    毕业论文(设计)正式启动,各专业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确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方向;并提出开题报告等任务的具体撰写要求。  | 
   
   
    2  | 
    10月7日  | 
    受理毕业论文(设计)置换  | 
   
   
    3  | 
    11月1日-11月13日  | 
    论文准备阶段,学生与指导教师保持联系,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开展前的资料搜集、准备工作。  | 
   
   
    4  | 
    11月14日  | 
    论文替代作品答辩。  | 
   
   
    5  | 
    11月15日-11月21日  | 
    11月18日前,学生按相关要求在毕业论文系统中完成开题信息填写及开题报告上传。11月20前,开题报告定稿,指导老师完成开题信息审核并确定开题名单。  | 
   
   
    6  | 
    11月21日  | 
    11月21日前,通过论文替代答辩的同学将材料上传至论文系统。  | 
   
   
    7  | 
    11月22日-12月6日  | 
    11月22日,组织各专业学生开题答辩,答辩小组决定答辩通过学生名单;12月6日,未通过答辩者将参加二次开题答辩。因特殊情况延期开题的在系统中申请。  | 
   
   
    8  | 
    12月7日-4月20日  | 
    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在4月20日前,学生在系统中完成6次及以上的论文指导记录填写。  | 
   
   
    9  | 
    3月13日-3月25日  | 
    中期论文完成情况检查。3月20日前,学生在毕业论文系统中上传中期检查材料。3月25日前,指导老师完成中期材料审核。未通过或未提交中期检查材料的将取消第一次毕业答辩资格。  | 
   
   
    10  | 
    4月10日-4月20日  | 
    4月2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并在论文系统中完成论文初稿上传。4月30日前,指导老师上报答辩名单。  | 
   
   
    11  | 
    4月21日-4月28日  | 
    系部交叉评审。4月28日前,各专业内部完成学生论文交叉评审,未通过评审的不予参与第一次毕业答辩。  | 
   
   
    12  | 
    4月29日-5月11日  | 
    由学院教学办公室组织各专业分组进行毕业论文答辩。5月11日,毕业论文第一次答辩。  | 
   
   
    13  | 
    5月12日-5月18日  | 
    上传毕业论文定稿。5月18日前,通过答辩的学生将修改后的毕业论文上传系统。  | 
   
   
    14  | 
    5月19日-6月1日  | 
    论文修改、整理、提交、归档、成绩汇总。  | 
   
   
    15  | 
    6月2日-6月10日  | 
    毕业论文(设计)自查  | 
   
  
 
 
注:若各时间点安排有所调整,以具体通知为准
 
注: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规范及表格可在信息学院官网“下载中心-教学管理”栏下载查阅,链接/info/1062/3190.htm
 
信息学院
2023年10月8日